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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卖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——个人所得税

发表于2016-03-25
标签:卖方 个人所得税税率 个人所得税计算 个人所得税 二手房交易税费 

1、二手房交易税费——个人所得税

纳税人:卖方

政策: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,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,税率为交易总额的1%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%。如果同时满足家庭住宅、购买时间超过5年,则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,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普通住宅未满5年或非家庭住房,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:(售房收入-购房总额-本次缴纳营业税-原始契税-合同价*1%)*20%;或采用另一种计算公式:地税局评估价或网签价(取价高者)*1%

注: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原值,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,应采取核定征收,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%。


发表于2016-03-25

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,有点没有弄明白呀。

发表于2016-03-25

一直都是政府收多少钱我就交多少,就是这样的呢。

发表于2016-03-25

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,有点没有弄明白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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